【本文来自《全国人大代表雷茂端:农民交的公粮就等于交了社保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虽然观点不是完全认同,但你是经过认真思考的。包产到户前农民的巨大付出必须得到认可,给予照顾和补偿,这点已经在做,虽然还不够。

但不能像代表所说,公粮不能等同于社保,那是税,上缴国家的,同期,工人也是极低报酬,劳动绝大部分也上缴了国家。很多人会不理解,既然工人当年的工龄能“视同缴费”,为什么农民的公粮不能?

上世纪90年代,国家推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。在此之前,工人实行的是“低工资制”,国家承诺“包养老”。改革后,新制度要求“多缴多得”,问题来了,那些在旧体制下工作了几十年、马上就要退休的老工人,个人账户是空的,怎么办?

为了解决这个“转轨成本”,国家出台政策,他们在社保制度建立前的连续工龄,可以“视同”已经缴费,空账部分由国家财政承担。“视同缴费”不是一种普惠的“历史贡献奖励”,而是一种针对特定群体的“制度转轨补偿”。它只适用于那些被纳入国家“包养老”体系的城镇职工,因为他们退休后完全脱离了生产资料,没有土地可以依靠。

而农民呢?当时国家对农民的制度安排是“土地养老”——农民拥有土地,晚年由家庭和集体负责。这个安排在当年有其逻辑自洽性:有地就有粮,有粮就能活。正因为这个逻辑,农民没有被纳入“国家包养老”的范畴,自然也就不存在后来的“转轨”问题。这不是歧视,而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制度设计。

现在的问题在于,在实物经济年代,有地就有粮,有粮就能活。但在货币化、老龄化、城市化的今天,农民需要的不仅是“有饭吃”,更需要“有钱花”——买药要钱,看病要钱,日常开销要钱。土地能保“不饿死”,但保不了“过得好”。

好在,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这个问题,国家也正在努力提高那部分人的补偿。

其实我最关心的是,现在还有那么多没缴社保的群体,将来怎么办?